原標題:有償刪帖涉及多種犯罪
網店店主胡某在QQ群里發現“商機”,幫人刪帖能賺錢,便開始有償幫他人刪除網絡信息。不到兩年時間,他聯系“下家”共作案20余次,涉案金額7萬余元。近日,胡某因涉嫌非法經營罪被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檢察院批捕。那么,哪些情況下刪帖會構成犯罪?有償刪帖又涉及哪些犯罪類型呢?
1 有償刪帖形成“利益鏈條”
根據中國互聯網信息中心統計,截至2019年6月,我國網民規模達8.54億。隨著網絡市場的日益重要,一些企業或個人為維護良好形象,對網上出現關于自己的負面信息,有了刪帖的需求,于是一條完整的地下利益鏈條也逐步形成。在這個利益鏈上,有“招攬生意”的網絡公關公司,有“介紹生意”的個人中介,也有“負責實施”的刪帖人員。通常,該利益鏈的運行模式是網絡公關公司將刪帖任務“多層轉包”給刪帖中介,中介人員再將“生意”介紹給刪帖人員,而執行刪帖者一般是網站管理人員、論壇版主或管理員、黑客等。
也許有人會認為,只是網上的一個帖子而已,即便刪了也不會產生什么危害。但實際上,有償刪帖的社會危害性很大,它破壞了互聯網領域市場經濟的正常秩序。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中,將涉互聯網的市場經濟秩序列為刑法保護的對象。行為人以掩蓋負面信息為目的的不正當刪帖行為,既違反了國家規定,損害公開、平等的互聯網環境,又破壞了信息網絡的傳播秩序。
而且,人們在購物后,對在使用商品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通過信息網絡途徑,以視頻、語音、文字、圖片為載體,表達自己的意見,提醒其他買家注意相關問題,這是個人受到法律保護的權利。如果行為人以營利為目的,任意刪除他人在網絡上發布的沒有違反相關規定的真實信息,便是侵犯了該網絡用戶的正常權利。
2 可能被判刑并處罰金
看似不起眼的“收錢-刪帖”行為,不僅可能構成犯罪,而且還涉及多種類型犯罪。
一是可能構成賄賂性犯罪。舉例來說,賴某是一家網絡公司的編輯,趙某通過QQ與其聯系,將該網站上的負面新聞鏈接發送給賴某。賴某進入后臺文件管理,將新聞稿予以替換,每次收一兩千元不等。5年時間,賴某共收取18萬余元。最終法院判決賴某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處有期徒刑五年;趙某犯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如果行為人是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則構成行賄罪,受賄人構成受賄罪。
二是可能構成非法經營罪?!蹲罡呷嗣穹ㄔ?、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違反國家規定,以營利為目的,通過信息網絡有償提供刪除信息服務,或者明知是虛假信息,通過信息網絡有償提供發布信息等服務,擾亂市場秩序達到一定程度,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舉例來說,某藥業公司因網絡上出現了大量負面新聞,導致股票價格下跌,便委托一網絡公關公司刪除該藥業公司的互聯網負面信息。于是,該網絡公關公司整理了藥業公司在百度網站前十頁的負面新聞鏈接,按照每條2000元至3000元的價格予以刪除,共收取藥業公司22萬余元。最終,法院判處該網絡公司犯非法經營罪,處罰金20萬元;楊某作為該網絡公關公司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同樣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罰金5萬元。
三是可能構成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或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舉例來說,魏某伙同其團伙成員,自2016年底起偽造律師函、報案回執、營業執照等材料,以新聞媒體或企事業單位的名義,要求相關網站撤稿刪帖,共涉及20余家媒體、近百家網站、300余家企事業單位。截至案發,該團伙共有償刪帖千余篇,非法獲利達300萬余元。這是一起假冒企事業單位和媒體等名義實施有償刪帖的新型網絡犯罪,魏某的行為還可能構成非法經營等其他犯罪。
四是可能構成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舉例來說,有網民在一論壇上發布了對某攝影公司的個人意見,攝影公司認為此類帖子會對企業形象造成負面影響,因此,聯系了一家科技公司負責刪帖,并支付4200元。該科技公司胡某、吳某聯系到論壇網站,但對方拒絕刪帖。他們便采取DDOS攻擊方式,對網站的服務器進行技術攻擊,導致網站無法正常運行。最終法院以胡、吳二人犯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
五是可能構成敲詐勒索罪。舉例來說,許某得知黃某違章建房后,便將此事發布于各個論壇,欲勒索財物,一時間引發網友的激烈討論和轉發。黃某迫于網絡輿論壓力出錢讓其刪帖,但許某嫌錢少未答應。同日,該論壇再次出現黃某的舉報帖,是周某所發。黃某不得不再次找到許某,豈料許某伙同后發帖人周某,以刪帖為由向其索財,先后兩次共勒索了1萬多元。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許某、周某二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網絡輿論,以在網絡上刪除負面信息為由,向他人勒索財物,符合《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的規定,即以在信息網絡上發布、刪除等方式處理網絡信息為由,威脅、要挾他人,索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實施上述行為的,以敲詐勒索罪定罪處罰。最終法院以犯敲詐勒索罪判處許某有期徒刑兩年;周某有期徒刑一年半,緩刑兩年。
對于利用網絡發帖、刪帖為由要挾敲詐他人財物的行為,我國法律早已有明確規定,該類犯罪行為的具體界定:網絡發帖的“虛擬身份”與嫌疑人的真實身份能夠直接對應,是認定利用網絡發帖、刪帖構成敲詐勒索犯罪的主體要件;侵害他人的財產權益或人身權利是構成敲詐勒索罪或其他犯罪的客觀要件;“非法占有為目的”是構成犯罪的主觀要件。
即使網上發布的被害人的負面信息是真實的,但只要是出于非法占有目的,以發布、刪除負面信息為由進行敲詐公私財物的行為,仍然構成犯罪。
3 遭遇惡意差評如何維權
那么,如果個人或企業遭遇了惡意差評,有沒有符合法律規定的刪帖途徑呢?當然有。我國民法總則中,明確了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均享有名譽權,同時規定“消除影響、恢復名譽”的民事責任承擔方式。2010年頒布實施的侵權責任法也明確了網絡用戶、網絡服務提供者的責任。網絡用戶利用網絡服務實施侵權行為的,被侵權人有權通知網絡服務提供者采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如果網絡服務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沒有及時采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侵權者承擔連帶責任。如果網絡服務提供者自始知道網絡用戶利用其網絡服務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與該網絡用戶對所有侵權后果承擔連帶責任。
所以筆者提醒,如果網友認為自己的名譽權遭受侵害,切勿采取違法的有償刪帖行為,和對方對罵也是不理性的,網上對罵只能激化矛盾,并不能實質性地解決問題。
網友可以這樣做:與對方溝通,雙方協商解決,避免矛盾激化,并通知相關網站管理員,要求刪除相關網帖;報警處理,要求警方介入調查;在網絡上惡意評價辱罵他人屬于侵權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條之規定:“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并可以要求賠償損失。”被辱罵者還應保留辱罵信息截圖或者去公證處進行證據保全公證,然后提起侵權訴訟,要求對方賠禮道歉,消除影響,并賠償相應的損失。
如果起訴時,不知道對方的真實身份信息該怎么辦?《關于審理利用信息網絡侵害人身權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中明確,原告起訴網絡服務提供者,網絡服務提供者以涉嫌侵權的信息系網絡用戶發布為由抗辯的,法院可以根據原告的請求及案件的具體情況,責令網絡服務提供者向人民法院提供能夠確定涉嫌侵權的網絡用戶的姓名(名稱)、聯系方式、網絡地址等信息。網絡服務提供者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供的,法院可以依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網絡服務提供者采取處罰等措施。原告根據網絡服務提供者提供的信息請求追加網絡用戶為被告的,法院應予準許。(劉宇超 作者單位: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