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委巡察工作統一部署,2025年3月10日至4月16日,市委巡察一組對市公安局黨委開展了巡察。2025年6月16日,市委巡察一組巡察市公安局黨委情況反饋會召開。市委巡察一組組長朱祖鴻反饋了巡察發現的問題。市紀委副書記、市監委副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章瑜傳達了市委專題會議暨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精神,并對市公安局黨委落實巡察整改工作提出具體要求。市政府副市長、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薛錦主持會議。 會議指出,市公安局牢牢把握“對黨忠誠、服務人民、執法公正、紀律嚴明”總要求,全力以赴推進防風險、保安全、護穩定、促發展、強改革、鍛鐵軍各項工作,為奮力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福鼎實踐提供更加堅實的安全保障。巡察期間,巡察組發現和干部群眾反映了一些問題,主要是:一是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新時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論述不夠扎實。局黨委領學促學作用發揮不足,關于重拳打擊盜竊等突出違法犯罪工作不夠到位,用心用情用力為民服務與群眾期盼有落差。二是執法辦案不規范問題較突出。超期立案和延期辦案程序不全時有發生,偵查活動見證人不適格,刑事案件撤銷不及時。三是推動公安工作高質量發展有欠缺。落實刑事案件“兩統一”規定不到位,信訪接收流轉不規范,業務練兵和新裝備運用存在短板,數字證書管理不到位,案件歸檔不及時不完整。四是助推“平安建設”有弱項。涉黃犯罪治理不到位,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成效不佳,旅游警務應急處置存在不足,校園門前及周邊交通治理存在盲區。五是推進全面從嚴管黨治警不夠有力。內部監督工作機制有所弱化,輔警隊伍教育監管不夠有效,內部審計作用發揮不夠充分,紀檢監察組履行監督責任不夠到位,黨紀學習教育開展不夠深入,保密工作不夠重視,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不到位。六是整治不正之風不夠徹底。落實上級任務指標存在虛化,民警入戶訪查走過場,怠于偵辦案件,違規發放津補貼,財務工作有疏失。七是執行財經制度不嚴格。“三公”經費核銷把關不嚴,未按規定基數扣繳工會會員費,食堂伙食標準執行不夠嚴格,非稅收入未及時上繳國庫。八是資金資產管理和后勤保障領域存在廉政風險。支付管理不規范,固定資產未入賬,警務裝備和涉案財物管理不夠規范,招標預算審核環節缺失,工程驗收走過場。九是機關黨建抓得不夠嚴。黨支部換屆選舉程序不嚴謹,民主評議黨員不規范,“三會一課”記錄不真實,黨員組織關系接轉不及時。十是選人用人和干部管理工作不夠規范。執行移風易俗和個人重要事項報告規定有偏差,部分股級干部長期未交流,執行考勤制度不嚴。十一是履行整改主體責任不到位。重視不足,巡察反饋共性問題整改落實不夠,審計整改未見底清零,主體責任檢查反饋問題整改措施不嚴。同時,巡察組向市公安局黨委提出整改意見建議:一是強化政治引領,充分發揮黨委領導作用。二是強化責任擔當,切實履行好新時代公安職責使命。三是強化從嚴治警,抓好紀律作風建設筑牢廉政防線。四是強化整改責任,持續推動巡察整改走深走實。 會議強調,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強整改自覺,把巡察整改作為擁護“兩個確立”、踐行“兩個維護”的具體行動和有力抓手,不折不扣抓好落實。二要壓實各方責任,全面落實整改,黨委主要負責同志要切實擔負起第一責任人責任,班子其他成員要切實履行“一崗雙責”,一個問題一個問題扎扎實實抓好整改落實。三要明確時限要求,穩妥推進整改,市公安局黨委要嚴格按照時間節點完成相應的工作任務。 薛錦代表市公安局黨委表態:一要強化政治擔當,以上率下抓整改,確保整改工作有高度、有力度、有速度。二要聚焦問題導向,壓實責任抓整改,確保各項整改要求和措施真正落實到行動上、效果上。三要全面建章立制,著眼長效抓整改,真正做到解決一個問題、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四要深化成果運用,統籌全局抓整改,真正把整改成果轉化為推動發展的新動力,轉化為人民群眾實實在在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市委巡察一組、市紀委監委、市委組織部有關同志,以及市公安局班子成員及有關干部參加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