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白酒貼上品牌的商標標識 妄想“以假亂真” 不料卻因耍小聰明付出大代價 近日,福鼎法院審結一起 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案 男子銷售假冒品牌白酒 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并處罰金70000元 案情回顧 2023年11月至2024年5月,被告人王某城作為某白酒代理銷售業務員期間,為牟取更大利益,在明知某淘寶店鋪(已關閉)所銷售的陳釀酒系假冒該白酒品牌注冊商標商品的情況下,私自以每箱100元的價格購入上述陳釀酒,共計141845.62元。 其間,被告人王某城將購入的上述假冒注冊商標的陳釀酒,以每箱156.66元的平均售價銷售給其負責業務片區內的多家商店,從中賺取差價。2024年5月,公安機關接群眾舉報并立案偵查,后民警從多家店鋪內查獲被告人王某城已銷售的假冒某品牌注冊商標的陳釀酒103箱。次日,從被告人王某城家中及其租賃的倉庫處查獲尚未銷售的假冒品牌注冊商標的陳釀酒173箱。 經審計,扣除尚未銷售的173箱陳釀酒,被告人王某城銷售上述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金額總計195041.7元,非法獲利69541.7元。經鑒定,被查獲的陳釀酒均屬于侵犯該廠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假冒產品。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城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仍購入并銷售,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行為已構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綜合犯罪情節及悔罪表現等,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提醒 廣大經營者在生產經營過程中要嚴守法律底線,切實維護好經營環境,誠實守信,合法經營,切勿因一時貪念做出不法行為。 消費者要增強知識產權保護意識,購買商品時要選擇正規渠道審慎購買,認準注冊商標及防偽標識,避免上當受騙。如遇侵權行為要注意保留維權證據,一旦發現制假、銷假線索,請立即撥打12315進行投訴或直接撥打110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