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3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關于實施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的決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小編整理了網友們最關心的幾個問題,并在此為您一一解答。 根據《國務院關于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的辦法》,自2025年起執行退休年齡新規定,即: 用十五年時間,逐步將男職工的法定退休年齡從六十周歲延遲至六十三周歲,將女職工的法定退休年齡從五十周歲、五十五周歲分別延遲至五十五周歲、五十八周歲。 2025年職工提前退休新規定 2025年,想要提前退休主要有兩種方式: 一、自愿彈性提前退休 根據《國務院關于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的辦法》規定: 職工達到最低繳費年限,可以自愿選擇彈性提前退休,提前時間最長不超過三年,且退休年齡不得低于女職工五十周歲、五十五周歲及男職工六十周歲的法定退休年齡。 上述政策的重點是,想要辦理自愿提前退休,需滿足三個條件: 達到社保最低繳費年限; 提前退休時間不得超過3年; 辦理提前退休時,不得低于原退休年齡下限(女50歲/55歲、男60歲)。 為了方便大家理解,這里舉個例子: 老王,1972年9月出生,實施新政策后法定退休年齡為62周歲。若滿足最低繳費年限,可在60周歲至62周歲之間選擇彈性提前退休。 ?職工自愿選擇彈性提前退休的,應在本人選擇的退休時間前至少3個月,以書面形式告知所在單位。 二、特殊工種可申請提前退休 根據《國務院關于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的辦法》規定: 國家規范完善特殊工種等提前退休政策。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等國家規定的特殊工種,以及在高海拔地區工作的職工,符合條件的可以申請提前退休。 關于這一規定,根據《國務院關于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通知》中明確: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延遲退休政策落實后,國家明確這類群體仍可申請提前退休。 自2025年起 還可以申請因病提前退休嗎? 關于這個問題,我們需要參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日前聯合印發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病殘津貼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通知》中明確: 自2025年1月1日起,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殘,經鑒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申請按月領取病殘津貼。 《辦法》實施前,參保人員已按規定領取病退、退職待遇,《辦法》實施后原則上繼續領取相關待遇。同時,各地區企業職工因病或非因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退休和退職政策,以及相關病退和退職政策停止執行。 也就是說,自2025年起,企業職工不能因病或因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而辦理提前退休或退職。 選擇提前退休或延遲退休 養老金變化大嗎? 養老金的領取金額與養老金的計發辦法有關。當我們延長退休年齡后: 一、 繳費年限延長 按照現行計發辦法,繳費每延長1年,養老金待遇計發比例可增加1%。若延長5年,基礎養老金計發比例將增加5%。 二、個人養老金賬戶資金增加 增加以后,將來計發個人養老金的待遇水平也會相應提高。同時,延長退休年齡以后,計發的除數也會變化,個人養老金的水平也會相應提高。 總的來說,選擇提早退休時,個人養老金不會打折,養老金水平不會因為職工選擇早退休而降低。 男職工延遲法定退休年齡一覽表 根據《國務院關于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的辦法》規定: 從2025年1月1日起,男職工法定退休年齡每四個月延遲一個月,逐步延遲至六十三周歲。 (點擊圖片可查看大圖) 女職工延遲法定退休年齡一覽表 一、原法定退休年齡為五十五周歲的女職工 根據《國務院關于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的辦法》規定: 從2025年1月1日起,原法定退休年齡為五十五周歲的女職工法定退休年齡每四個月延遲一個月,逐步延遲至五十八周歲。 (點擊圖片可查看大圖) 二、原法定退休年齡為五十周歲的女職工 根據《國務院關于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的辦法》規定: 從2025年1月1日起,原法定退休年齡為五十周歲的女職工,法定退休年齡每二個月延遲一個月,逐步延遲至五十五周歲。 (點擊圖片可查看大圖) 如何區分女工人與女干部? 其實,這個問題的核心在于如何區分女職工是管理崗還是非管理崗? 根據各地的規定來看,女職工退休時是管理崗位還是非管理崗位主要由企業確定。在實務中,企業可以通過以下四種方式,明確女職工崗位性質和退休年齡,提前避免勞動糾紛。 一、確定員工退休時間 2025年起,延遲退休政策按照小步調整、彈性實施、分類推進、統籌兼顧的原則正式執行,根據員工年齡的不同,延遲退休年齡時間有所不同。 每年年初統計當年已達到或將要達到最低繳費年限且達到原法定退休年齡的職工,并初步確定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需要通過延遲退休留用的職工,提前與該部分職工書面確認是否申請提前或同意延遲退休,以統籌確定當年的招聘計劃、崗位與工作安排計劃。 二、明確崗位性質 勞動合同是人社部門以及法院認定員工崗位性質的重要依據。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中明確約定員工崗位性質是否屬于管理人員。 在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員工的崗位性質發生變化的,建議用人單位還需要以書面形式明確變更后的崗位及崗位性質,例如勞動合同變更書、崗位協議等。 用人單位還可以把崗位管理辦法等制度作為認定崗位性質的依據,但此類制度涉及員工切身利益,需要經過民主程序制定并向員工公示。 三、核查員工異議 用人單位在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為由終止與女職工的勞動合同前,需要審慎確定女職工的法定退休年齡,不能僅依據自身用工管理角度判斷員工崗位是否屬于管理崗,還需要聽取員工的異議。 如女職工對此提出異議,認為自己屬于管理崗位延遲退休年齡應為58周歲,則單位需要對此進行核實。 單位需要向人社部門咨詢、核實員工情況是否屬于年滿55周歲退休的情形。 如女職工對此未提出異議,則單位應當要求女職工向單位提交書面退休申請,一方面,作為女職工對延遲退休年齡為55周歲認可的證據;另一方面,在為女職工辦理退休手續時,對于“非管理崗”女職工年滿55周歲退休的,人社部門也要求提交其本人的退休申請。 四、通過退休預審進一步降低風險 有的地區已經實行退休預審,比如北京地區,預審最長可以提前一年進行。 單位可以通過向人社部門溝通辦理退休預審,取得人社部門對退休年齡、條件確認的材料后,再終止勞動合同,進一步規避違法終止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