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聞網訊(彭莉莉)市法院在審理被告人黃某甲拐賣兒童罪一案中,發現被告人黃某甲的女兒黃某乙,屬于我國九年義務教育適齡兒童,但卻未能在其屬地的福鼎十五中辦理入學手續。為此該院及時發出司法建議。
市教育局、福鼎十五中對此高度重視,派員到黃某乙家中做家訪動員工作,為其辦理入學注冊手續,并表示今后會持續關注黃某乙,為其創造更好的生活、學習環境。同時,市教育局表示今后將定期組織人員對各鄉鎮、學校的“控輟保學”工作進行督查,督促各級相關責任部門、義務教育學校要高度重視“控輟保學”工作,限期完成相應勸返任務、對認識不到位、行動遲緩、成效不明顯的單位和個人,將按有關規定進行通報約談和執紀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