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一己私利違規排放未經處理的煙塵、粉塵,福鼎兩企業被市環保局行政處罰后卻遲遲不交罰金。近日,市法院通過強制執行系統成功執行2起涉環保行政非訴執行案件,執行到位金額120200元。
2017年10月,黃某從事壓鑄生產,不但未依法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也未配套建設相應的污染防治設施,而且產生的煙塵未經收集處理便直接排放,對周圍環境造成影響。市環保局審查后,依法責令其停止生產,并處罰款60000元。
2017年10月,朱某承辦的福鼎市管陽某攪沙廠從事碎石加工,不僅未依法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也未配備建設相應的污染防治措施,還直接排放加工過程中產生的粉塵,對環境造成影響。市環保局審查后,對其處罰款60200元。
該院受理這兩起非訴執行案件后,第一時間通過執行短信平臺分別向兩名被執行人發送短信,通過法律釋明,告知若逾期還款將依法采取上失信、限高、拘留等強制措施,督促其積極還款。接到來自市法院的短信,兩位被執行人迅速籌集罰金,先后繳清執行款。(法院 高騰濤 王雅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