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聞網訊(劉常娟)難以忍受屋外有人深夜打擾,男子下樓理論與對方互掐,最終出手傷人獲刑。日前,市法院審結被告人朱某故意傷害一案判處其有期徒刑七個月。
2018年11月某日晚,被告人朱某在自家三樓臥室休息,聽到有人在屋外大聲喊叫,一時難以忍受便開窗,提醒屋外男子小心擾民??勺砭频脑巢宦爠窀?,反出言辱罵朱某。氣急敗壞的朱某便沖下樓,想要和袁某理論。隨后,兩人發生言語爭執,繼而伸手互掐。期間,朱某掐著袁某的脖子,并將其頭部往墻面撞擊,之后又扇打對方一巴掌,致袁某摔倒在地,頭部受傷。朱某自己也在雙方互掐的過程中,面部、頸部、右手肘關節等,多處皮膚被擦劃傷,后經鑒定袁某的傷情屬輕傷,朱某的傷情屬輕微傷。受傷后,袁某倒地不起,被送往醫院救治。次日晚,見袁某的家屬因此上門理論,便主動報警接受警方調查。案發后,朱某不僅賠償袁某2萬元醫療費,還通過家屬再賠償袁某,醫療費、誤工費等各項經濟損失2萬元,最終取得對方諒解。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朱某速無視他人身體健康,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輕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結合其犯罪前科、自首、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并取得諒解及被害人對矛盾激化負有一定責任等情節,遂依法作出如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