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聞網訊(李威 謝維芳)近日,市法院成功調解一起涉赤溪村高齡村民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糾紛案。
2018年7月9日,被告福建某旅游開發有限公司為防范臺風,用鋼繩綁扎加固赤溪村“蝴蝶生態園”的大棚。該鋼繩橫跨于公共人行道上。臺風后,被告未采取措施拆除鋼繩,也未設置警示標志。2018年7月21日,原告經過該路段時不慎被鋼繩絆倒而摔傷。后送醫就診,醫院診斷為“右腳股骨粗隆間粉碎性骨折”,住院治療18天,醫療費共計38742元。2018年11月1日,經鑒定原告的傷殘等級為十級。原告訴請被告賠償其各項損失共計100603元。
案件受理后,因原告已86歲高齡,行動不便,故委托其孫子黃某為訴訟代理人。法官經調查了解到,原告邱某系中國扶貧第一村赤溪村的村民,生活并不富裕,容易產生因病返貧問題;而被告福建某旅游開發有限公司系中小微企業,需要助力保障健康良序發展。綜合考慮雙方當事人實際情況,法官通過多次耐心細致地釋法說理,成功促使雙方達成調解協議:被告自愿償還原告醫療費、后續治療費、傷殘賠償金等共計45000元。據悉,上述款項已全部履行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