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聞網訊(王雅麗)男子在工地駕駛運輸車倒車時盲目自信,未盡安全注意義務導致車后方人員被撞身亡。日前,市法院以重大責任事故罪判處被告人杜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三個月。
2017年11月上午,杜某駕駛自有輕型自卸貨車到本市某加工廠準備裝運工程渣土。因挖掘機施工地點有所變動,杜某需將車子移至橋面另一側接土方。在進行倒車作業前,杜某通過倒車鏡觀察到其車后右側??恐惠v重型自卸貨車。在未確定車后部是否有人的情況下,且杜某倒車時只顧著觀察左側倒車鏡,于是碰撞上正在重型自卸貨車旁啟動車輛電源閘門的被害人王某,造成其被夾在兩車之間并當場死亡。
法院經審理認為,杜某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造成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因王某的行為對本案事故發生負有一定責任,結合其自首和取得被害人家屬諒解情節,遂依法作出如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