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福建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 福建省教育廳發布 《關于做好2025年 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以下簡稱《通知》) 以及《2025年福建省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細則》 (以下簡稱《細則》) 《細則》明確,考生須于6月3日—6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若有效《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持由當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證明,下同)到當地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地點,簽領本人《準考證》(須加蓋縣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公章),并提交《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須考生本人簽名)《考生須知》(須考生本人及家長簽名)。其中,高中階段學校統一代領本校應屆畢業班學生《準考證》,并組織辦理相關手續。6月6日前,考點合理安排考生錯峰、有序熟悉考場,接受考風考紀和誠信考試教育,并參加外語聽力試聽。 全國統考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于6月7日至9日舉行,具體科目考試時間安排為: 注:外語聽力測試安排在外語筆試考試開始前進行。 附件:2025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細則 掃描二維碼下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