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 福建調整工傷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 一起來看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福建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 關于明確2025年工傷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的通知 各設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社會事業局、財政金融局,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各設區市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稅務局: 根據《福建省工傷保險基金省級統收統支實施方案》(閩人社文〔2023〕159號)規定,按照統計部門提供的相關數據,現就調整我省2025年工傷保險繳費基數事項通知如下: 從2025年7月1日起,全省工傷保險繳費基數上限按22070元/月、下限按4414元/月執行。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福建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