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林希凡 張穎珍) 日前,記者從市民政局獲悉,福鼎市經過前期調研,于近期下發了《福鼎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福鼎市農村(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設總體規劃的通知》,規劃建設14處公益性公墓,包括一處城市公益性公墓和13處農村公益性公墓。
根據規劃,該批農村公益性公墓建設主體為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龍安管委會,資金由鄉鎮(街道、龍安)籌集;城市公益性公墓投資主體為福鼎市政府,資金由福鼎市財政支出。禁止社會資本合資、合作、合建,鼓勵社會力量捐資、捐建。同時,將成立相應的公墓管理機構,負責公益性公墓的建設及日常管理和維護。根據人口數量,規劃公墓占地面積10至150畝。收費標準由福鼎市價格主管部門按照非營利性和兼顧當地居民承受能力的原則核定,實行定價管理、明碼標價,并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