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已經領取了征地款,想不到現在每個月還有工資!”7月19日,在福鼎市區一家大排檔洗碗的山前街道蘭田村村民張雪珍對筆者說。在蘭田村,像張雪珍這樣的“被征地農民”共有308人,這些村民年滿60周歲以后可以像張雪珍一樣,每月領到180元的被征地保障金,再加上115元的“新農合”,每人每月可以領到295元的“退休金”。
張雪珍今年65歲,作為“失地”農民,家里的“勞動力”被安排在就近的企業上班,而她自己在市區也找了一份洗碗的活兒,每個月工資2600元,加上家里人在企業上班工資,全家每個月有近萬元的收入。而在這些收入之外,每個月還能領到被征地保障金,這又為張雪珍多了一份生活保障。
“這兩三百元錢雖然不多,但是吃飯不成問題,更何況我們還可以到就近的企業上班,生活很不錯。”今年滿60歲,剛領到被征地保障金的農民蔡子如是說。
近年來,福鼎市根據實際情況,出臺了《關于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推進過程中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對符合條件的對象納入被征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障范圍,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范圍等進行了確認,使被征地農民沒有后顧之憂。2017年該市將被征地保障金提高到每人每月180元。
據了解,截至今年上半年,該市共涉及被征地農民人數37392人,60周歲以上保障對象12263人,分發被征地保障金8980萬元。該市有關負責人表示,下階段,將進一步做好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工作,維護被征地農民切身利益,解決他們老有所養問題。(曾云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