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聞網訊(通訊員 劉常娟)老板欠薪玩“躲貓貓”,因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獲刑。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余某海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拒不支付,其行為已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結合其坦白、主動預繳罰金等情節及悔罪表現,遂判處其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 000元。
余某海在福鼎市雙岳工業園區內租用廠房,用于開辦五金制品廠。期間,何某、汪某等人受雇于余某海從事廠內的皮帶扣加工業務。2015年9月,因該廠房經營不善停止生產,余某海拖欠何某、汪某等18個工人薪水累計達20余萬元。工人們催薪無果后向市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尋求幫助,最終經調解與老板余某海達成還款協議,約定兩期還清工資。當第一筆工資到手后,何某等人卻遲遲沒有等來余某海的第二筆工資款。隨后,市勞動監察大隊工作人員前往該廠送達《勞動保障監察責令改正決定書》,卻被告知余某海已改變聯系方式并逃離我市。
2016年7月,余某海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被市勞動保障監察大隊移送公安立案偵查。2017年6月,余某海本人在廣東省深圳市某車站被當地公安民警抓獲。到案后的余某海委托家屬向工人支付全部被拖欠工資,并取得部分工人諒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