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烏魯木齊海關所屬 烏魯木齊地窩堡機場海關 在旅檢進境渠道 查獲含嗎啡等膏狀物3.5千克 目前,該案件已移交海關緝私部門處理 現場關員在對入境旅客及 行李進行監管時 發現一名選擇無申報通道通關的 旅客行李過機圖像異常 經關員開箱查驗 在該旅客行李中 發現7瓶棕色膏狀物 毛重3.5千克 經專業機構檢測 該批膏狀物中檢出嗎啡等成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的規定,毒品是指鴉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嗎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國家規定管制的其他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規定,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嗎啡濫用后具有 較強的藥物成癮性 長期濫用可導致 精神不振、消沉 思維和記憶力衰退 并可引起精神失常、肝炎等 嚴重的會導致呼吸衰竭而死亡 生活或許有苦有甜 但永遠有光 而毒品一定是地獄 珍愛生命 遠離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