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聞網訊(王懷志 高騰濤)4月19日,市法院執行干警為不誤農事、減少群眾訴累,將執行服務窗口前移,深入田間地頭,為10名當事人送去8000余元執行款。
據悉,2012年,被執行人李某因民間借貸糾紛未如期償還被鄉鄰訴至市法院,這11起案件的執行標的超120萬元。2013年至2020年,該法院先后兩次對房產拍賣款和李某主動繳納款項共計55萬元進行分配。2021年4月,李某再次繳納8000余元執行款,市法院對此進行第三次分配并聯系相關債權人。后因所有債權人目前均忙于茶業采摘工作無法抽身,市法院為保證茶農們不誤農事和減少行車成本,決定精簡當事人領款手續,執行干警深入基層,到茶山上為茶農現場辦公,借用村委會辦公場所為茶農統一辦理手續并發放執行款。
據悉,市法院重民生護權益、重化解減執源,綜合運用調解、和解、強制措施,2021年來共執結涉民生案件31件,執行到位153.59萬元,平均執行天數57天,申請司法救助2件2人,發放救助金15.0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