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聞網訊(李齊明 袁麗婷)“感謝你們幫我申請緩交訴訟費,解決了我很多困難。”當事人溫某在市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向干警表示感謝。
原來,溫某系一起民間借貸案件的原告,十幾年前出借20余萬元給謝某和蔡某,后經多次催款對方只償還部分。如今,溫某已年近七旬、身患殘疾,兒子又在十多年前因交通事故意外身亡,兒媳留下孫女改嫁。如今,溫某和丈夫一起從事環衛工作,生活艱難。因謝某和蔡某的欠款久催不還,溫某遂起訴到法院。法院干警了解到溫某家庭情況后,告知其可憑借低保證依法申請辦理訴訟費緩減免手續。溫某得知后十分高興,當天便補齊所有材料并提交緩減免申請。經審批后,法院干警當場為溫某緩交訴訟費2600元,并辦理登記立案手續。
溫某僅是法院司法救助的受益者之一。近年來,市法院持續完善司法救助制度,落實便民利民舉措,在受理訴訟案件時,為有經濟困難的當事人,特別是弱勢群體人員辦理緩、減、免交訴訟費手續,確保那些合法權益受到侵犯但經濟困難交不起訴訟費的群眾打得起官司。2020年來,共發放司法救助金23.28萬元,為確有困難的當事人緩、減、免交訴訟費21.6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