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聞網訊(林月珠 潘其雄)因疫情期間無經濟來源,福鼎一男子在網上發布虛假口罩廣告,想以“只賣不發”的方式“空手套白狼”。近日,市法院審結該起口罩詐騙案,依法判處吳某有期徒刑九個月,并處罰金10000元。
2020年2月正值全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吳某利用群眾求口罩心切的心理,在明知自己沒有口罩來源的情況下,仍在微信朋友圈、抖音號發布虛假口罩廣告。期間,被害人陸某以每盒100個裝320元的價格向吳某下單購買口罩。同日,得知陸某需繼續購買大量口罩,吳某向其推薦自己另一個微信號,聲稱微信號主人是自己哥哥,專門從事口罩銷售業務可大量接單。之后,陸某向第二個微信賬號陸續支付錢款17735元,吳某通過第一個微信賬號向陸某返利750元的方式提高可信度。鑒于交易金額不小,陸某要求查看吳某身份信息,吳某遂從網絡上下載了一虛假身份證發給陸某。付款后,陸某因急用口罩便多次催促吳某發貨或退款,但其均謊稱購買口罩的錢款已經轉給上家無法退還,并從網絡上下載虛假的快遞單號發送給陸某,讓陸某安心等待收貨。實際上,吳某將上述騙取的錢款用于歸還個人信用卡欠款及個人生活開支。后陸某向公安機關報案,不日吳某就被抓獲歸案。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吳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網絡平臺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結合其坦白、主動退出違法所得等情節,遂依法作出如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