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聞網訊(許嘉)福鼎一男子與家人鬧矛盾后到寺廟散心,卻臨時起意趁四下無人入室盜竊。日前,市法院審結該起盜竊案,判處被告人顏某夫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并處罰金30000元。
2020年9月,被告人顏某夫到我市某寺廟閑逛解悶,期間發現寺內有房間門窗未鎖,遂乘無人之機打開房門,盜走17000元現金,后逃離現場并將所盜現金用于吃住花銷。2020年10月被告人顏某夫被公安機關抓獲,查扣所盜現金15050元發還被害人。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顏某夫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入戶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結合其累犯、坦白等情節,遂依法作出如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