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聞網訊(劉常娟)過去一年,市法院受理各類案件8525件,其中審執結案件7319件,員額法官人均結案數達221.79件……該院始終堅持在改革創新中解難題、促發展,用好“加減法”助力提升審判效率。
據悉,該院堅持在優化審判工作效率上做加法。深入推進“分調裁”機制改革,修訂《福鼎市人民法院關于優化審判資源配置和規范分案機制的規定》,實行訴前分流、立案分流、類案分流、集約分流。健全民事案件繁簡分流機制,形成兩頭大中間小的“杠鈴型”辦案模式,按照30%法官消化70%簡單案件的工作理念,在立案庭成立簡案組,其他審判團隊組成繁案組,實現簡案快審、繁案精審。深度運用輕微刑事案件速裁程序,適用簡易程序審結刑事案件328件,平均審理周期13.45天。探索形成集約化分段流水線執行模式,劃分1個指揮中心和5個辦案團隊,統一由執行指揮中心下達指令,交由查控、外勤、評拍、財務和檔案5個工作組進行“流水線”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