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釋放家裝的消費潛力,精準高效運用補貼資金促進消費,12月28日,寧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通知,決定于12月30日,重啟2024年住宅裝修改造物品和材料購置補貼活動收件工作。 收件有何要求? 如何發放補貼? 詳情如下 寧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重啟 2024年住宅裝修改造物品 和材料購置補貼活動收件的通知 寧建房〔2024〕30號 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改委、財政局、商務局,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局、經發局、財政局、商務局: 為保證活動的公平、公正、公開,確保家裝補貼活動真裝修、真消費,自12月11日住宅裝修補貼活動暫停收件以來,全市通過組織第三方審計機構和各縣(市、區)相關部門隨機抽查、復查等方式積極開展核查工作,發現并清退部分不符合要求的申請件。目前活動補貼資金池中尚余905萬,為充分釋放家裝的消費潛力,精準高效運用補貼資金促進消費,經研究,定于12月30日,重啟補貼活動收件工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重啟時間 2024年12月30-31日(工作日時間)。 二、收件和現場核實新要求 (一)收件方面 結合前面第一批核查工作情況,為杜絕弄虛作假,增加以下幾項收件要求: 1.發票須附相應的付款憑證,在《寧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四部門關于印發寧德市2024年住宅裝修改造物品和材料購置補貼活動方案的通知》(寧建規〔2024〕18號)文件規定的申請材料的基礎上,每一份發票均應附付款憑證或銀行流水或購物物流信息;所提供的發票日期、付款日期或物流日期必須在補貼活動期間內(即2024年7月24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發票金額與付款金額須對應,如不對應的以金額小的為準;付款人非本人、現金付款、委托人等的認定,由縣(市、區)參照第一批申請的做法進行銜接。 2.申請人提供的照片須含水印,由住宅所在的社區居委會或村民委員會或鄉(鎮)鄉村振興服務中心或街道辦事處社區建設服務中心現場拍攝的水印照片(標記時間地點的)。 3.更新申請表。新申請表將上傳寧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供下載。 (二)現場核實方面 1.不再由裝修公司蓋章申報。所有申請須經住宅所在的社區居委會或村民委員會或鄉(鎮)鄉村振興服務中心或街道辦事處社區建設服務中心到裝修現場調查核實并出具《調查記錄表》(附件2),確認正在裝修施工或基本完工的(僅對活動期間購買的物料進行補貼,不得將7月24日之前購買的物料發票申請補貼),予以證明蓋章后向所在縣(市、區)住建部門申報。 2.本次不受理裝修現場未開工的補貼申請。待住宅裝修開工后,屆時根據具體文件執行。 三、其他事項 (一)補貼發放方式。鑒于本次剩余補貼資金為905萬,如本次申請補貼總金額未超過剩余資金,按照“先到先得,用完即止”的原則,由各縣(市、區)審核、公示后發放;如申請補貼總金額超過剩余資金,由市住建局統一組織搖號,搖出補貼發放順序號,經各縣(市、區)審核、公示后發放。 (二)各縣(市、區)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細則。 (三)本通知未盡事項仍以《寧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四部門關于印發寧德市2024年住宅裝修改造物品和材料購置補貼活動方案的通知》(寧建規〔2024〕18號)、《寧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四部門關于寧德市2024年住宅裝修改造物品和材料購置補貼活動方案的補充通知》(寧建規〔2024〕21號)等文件規定為準。 附件: 1.寧德市住宅裝修物品和材料購置補貼申請表 2.現場調查記錄表 3.活動咨詢電話和監督電話 寧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4年12月27日 詳情可咨詢各縣市住建部門 ↓↓↓ 附件3 活動咨詢電話和監督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