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社區合伙人”? 簡單來說,“社區合伙人”指的是在黨組織領導下,吸納多元主體以人力、技術、智力、資金、場地、信息數據等資源參與社區共建發展,將社區被動“服務對象”轉化為主動參與發展的“合伙人”,為居民提供專業化、個性化、精細化服務,釋放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紅利。 夜幕降臨,社區居民王怡霓將孩子送到了由社區和“社區合伙人”共同打造的公益課堂上。在這里,孩子可以沉浸式體驗繪本課,而她也擁有了片刻的松弛。 今年,小路社區通過空間共營式合作方式,將社區“一老一少一殘”近鄰服務活動中心交由“社區合伙人”承接運營,實現以空間換資源,以場地換服務,“嵌入式”補足社區各類公共服務短板,讓社區與“合伙人”之間實現“雙向奔赴”。 在小路社區,“社區合伙人”已經成為基層治理中一股不可或缺的力量。截至目前,該社區已吸納了25家“社區合伙人”,涵蓋金融、教育、醫療健康等各領域,創新做實“群眾點單,社區派單,合伙人上菜”模式,完善“15分鐘”黨建民生服務圈。 眼下,小路社區正在廣撒“英雄帖”,想方設法擴大基層治理“朋友圈”。 “社區合伙人”的加入,讓居民的生活有了更多實實在在的幸福感和獲得感。作為見證者,不少居民也紛紛走出家門融入社區,主動投身“合伙人”隊伍,共建“美好社區”。 每天上午9點,由富民社區老黨員代表組成的文明勸導隊就正式開始了他們的勸導工作。除了文明勸導隊志愿者,他們還有另一個身份——“居民合伙人”。 社區發展要有活力,需要不斷壯大社區經濟。“社區合伙人”不僅為社區帶來了資源和服務,同時還通過“公益+低償+市場”的模式,以經營性收入反哺公益性支出,增強社區“自我造血”功能,打破了社區資金僅靠政府財政“輸血式”的單一模式,有效激發社區發展內生動力。 依托“社區合伙人”,富民社區與福鼎慈善總會簽訂捐贈協議書,統籌設立社區基金,聚焦扶弱濟困、幫殘助特、社區微改造等,共同助力社區基層治理,提升“社區合伙人”服務深度。 謝月華婆婆,正是“社區基金”的受益者。2022年,老伴兒因病去世后,謝婆婆開始獨自生活,社區志愿者便定期前往探望。樓梯扶手松了,安排社區志愿者前來加固;電力線路老舊破損,組織電力網格員一一換新,并貼心地換上節能燈……這些支出,全部來自“社區基金”。 社區有了“合伙人”,基層治理有了“新動能”。如今,“社區合伙人”在福鼎遍地開花,一個又一個“合伙人”的涌現,讓社區的發展有了更多的可能。未來,福鼎將持續探索、豐富“社區合伙人”的發展形態,積極構建共建共治共享社會治理格局,讓社區更有溫度、讓居民生活更加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