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對駕駛人員進行耐心勸說
寧德網消息(閩東日報記者 張文奎 文/圖) 7月1日,市區閩東路等路段對超標電動車實行首日限行,市交警部門在前期召開聽證、廣泛宣傳的基礎上,于當日組織交警在現場進行執法勸導。
●交 警
群眾積極聽勸配合
當日上午,超標電動車禁行路段施行了整治行動,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一大隊蕉南中隊在閩東路酈景陽光路口處設置了反光錐,出動警力18人次,將途經的超標電動車逐一攔下。
“因為是執行首日,攔下電動車要求駕駛員出示行駛證,我們以勸導為主。只是對無證或者無牌的超標電動車進行拖車處理。當日累計對超標電動車開具警告單32張,嚴查電動車不按道行駛、載人超員、不戴頭盔等各類交通違法行為58起。”蕉南中隊民警陳錦豐說。
民警提醒廣大市民,根據《寧德市人民政府關于延長在用超標電動自行車過渡期的通告》,超標電動自行車過渡期延長至2019年9月30日,在過渡延長期內駕駛超標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違反管理規定的(包含多種交通違法行為),參照《福建省機動車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和《寧德市在用超標電動自行車過渡期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一律處100元罰款。但是在過渡期屆滿后,駕駛超標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的,將處200元罰款。
限行當日,仍有車主心存僥幸駛入限行區域,民警還發現有個別電動車存在違規載人、逆行等違法行為。根據情節輕重,交警部門對違法車輛分別進行了教育、勸退、查扣等處理。“勸說是一開始的權宜之計,之后一定會加大處理和處罰力度。”陳錦豐表示。
●機動車駕駛員
對限行政策表示支持
限行當日,機動車駕駛員普遍對該措施稱贊。駕駛員房先生說:“舉雙手贊成此舉。超標電動車因為自身局限和不守交規等問題,常常橫沖直撞,影響交通暢通,還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
機動車駕駛員黃先生說:“原來對閩東路的電動車有進行過專項整治,但是常常緊一陣松一陣,最近的電動車在機動車道上行駛、逆行的現象又出現嚴重反彈。希望此次限行能堅持,不要搞‘一陣風’。”
市民汪先生表示:“交警部門的法規很明確,只是限行超標電動車。今天的閩東路就暢通很多了,電動車是很多群眾出行的重要工具,其實我們不是提倡群眾不要用電動車,只是不要用超標電動車,另外要遵守交通規則,限的是違法行為,不是針對哪種合法車型。”
●電動車駕駛員
希望政策能細化和完善
在限行當日,大多數電動車駕駛員均能聽從勸導,并表示理解。由于廣泛宣傳,市民對超標電動車在閩東路等路段限行一事知曉率較高,其中有相當一部分車主已經事先處置了他們的超標電動車,并采用了諸如乘坐公交等出行替代方案。
同時,當日被勸退的一些超標電動車駕駛員也提出了相應的建議,如應該設置警示牌,明確勸阻手段截止的日期,對于被拖拽電動車的處理方式等等。希望對采取的“限制通行、逐步淘汰”的管理原則給出具體的時間表,給群眾處理超標電動車的明確時間。
■ 短評
超標電動車限行是事關交通安全和民生出行的大事,好政策除了有充分的調研論證和民意征集外,更關鍵還在于細化完善和長效執行。細化是為了可操作性,執行是為了可持續性。對超標電動車的管理不能“一陣風”,否則只會變成“狼來了”的游戲,法規沒了權威性,超標電動車的整治也將變得遙遙無期。
適合時代發展的管理政策,不能因為存在困難和反對的聲音而執行不力。誠然,創全國文明城工作正如火如荼開展,對超標電動車的整治不單是交警部門的事,市場監管、交通部門也應一并發力;城建部門則要優化通行的方案和基礎設施建設。同時教育等部門也應該加大宣傳,部門間應該形成整治合力,還市民一個暢通安全的交通出行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