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聞網訊(王雅麗)未成年人輟學后容易誤交損友誤入歧途,甚至走上犯罪道路。日前,市法院容以留他人吸毒罪判處被告人洪某亮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7000元。
因家庭監管缺失,洪某亮初中便輟學外出打工,便與女友林某(另案處理)同居在市區合租民房。打工期間,洪某亮結交了朱某文等一些不良朋友,在好奇心作祟和朋友慫恿下,便開始吸食毒品,此后染上毒癮不能自拔。2018年3月至6月間,洪某亮在與女友林某合租的市區某民房內,前后獨自或與女友共同五次容留吸毒人員朱某文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并參與吸食毒品活動。
法院經審理認為,洪某亮違反國家毒品監管制度,二年內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為已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罪,結合其犯罪時系未成年人和坦白情節,遂依法作出如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