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聞網訊(馬起為 梁世云)近日,經市政府研究,決定在全市實施骨灰海葬激勵補貼政策,鼓勵支持骨灰海葬行為。凡我市常駐戶籍人員死亡后,在市殯儀館火化后,自愿選擇將骨灰進行海葬的,將免除基本殯葬服務費約1380元,并得到海葬激勵性補貼3000元。
經辦人(喪事承辦人)須憑海葬相關證明向市殯儀館提出申請,并填寫《福鼎市骨灰海葬激勵性補貼申請表》。同時,需要提交經辦人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死者的有效身份證和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由村(居)出具的骨灰海葬證明(需經屬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并蓋章),骨灰海葬現場相片(或影音資料)。
據悉,該項舉措旨在不斷深化殯葬改革,有效提高骨灰生態安葬水平,節約土地資源,保護自然環境,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發展,促進社會文明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