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聞網訊(丁燕茹)1月28日,市政府發布《關于延長城區在用超標電動自行車過渡期的通告》,確定2015年12月10日至2016年2月6日在福鼎城區集中掛牌的超標電動自行車可延長管理過渡期,延長期限為1年,期限截至2020年2月6日。
過渡期結束后,將禁止超標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過渡期內,法律法規或規范性文件另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
下階段,市交警大隊將持續加大整治力度,嚴厲打擊各類交通違法行為,發現一起嚴懲一起,望廣大市民不要抱有僥幸心理,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及駕車安全規則,保障自身的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