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的腳步聲越來越近 小伙伴們還記得去年 福鼎城區小巧新穎的“煙花小屋”嗎? 今年份的煙花爆竹臨時零售網點申報來了! 這一次別錯過! 今年煙花爆竹臨時零售網點的數量? 臨時零售網點分布地址? 報名申請時間及流程? 請往下看 為滿足我市居民春節期間煙花爆竹購買需求,加強我市煙花爆竹臨時銷售安全管理工作,規范煙花爆竹臨時經營行為,1月8日,福鼎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關于開展2025年春節期間城區煙花爆竹臨時零售網點設置及申報工作的公告》。 臨時零售網點設置 (一)網點布局及設置形式。2025年春節期間將在中心城區(桐山街道、桐城街道、山前街道)共設置10個的煙花爆竹臨時零售網點,發放短期《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2025年1月22日—2025年2月12日)。 臨時零售點采用防爆廂(安全倉)形式,屬臨時設點。 (二)確定銷售的煙花爆竹產品種類。臨時零售點經營產品種類按照《福鼎市煙花爆竹銷售和燃放管理規定》進行銷售。 (三)行政許可審批及管理。城區煙花爆竹臨時零售點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工作按照經營者申請、街道匯總報送、市煙花辦有關成員單位聯合審查、市應急局受理發證,街道屬地監管和市煙花辦綜合監管的原則,實行分級管理。 (四)實行配送和回收制度。煙花爆竹臨時零售點配送工作由福鼎市6家煙花爆竹批發公司負責。臨時零售點在經營許可期限屆滿后,應當停止銷售,煙花爆竹批發公司應對未銷售完的煙花爆竹要按照相關規定及時予以回收。我市煙花爆竹臨時零售點從2025年1月22日起可以開始統一配送。 報名申請時間及流程 (一)報名時間:2025年1月8日至1月13日 (二)報名地點:居住所在地街道安辦 (三)報名條件: 1.年齡18周歲至60周歲,身體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完全民事責任能力; 2.無違法違規銷售煙花爆竹劣跡及能夠提供無違法犯罪記錄; 3.經營主要負責人需取得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其他從業人員應經過相關安全知識教育培訓; 4.每個臨時零售點的申請需有明確的主要負責人和從業人員(至少2人以上)方可申請報名,且任一從業人員不得重復申請報名; 5.報名人員不得是已取得煙花爆竹批發、零售許可證的主要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 6.經營者應做好臨時零售點周邊衛生環境工作,對因煙花爆竹造成的衛生環境問題,需與環衛部門進行協商解決; 7.防爆廂(安全倉)由煙花爆竹批發公司統一提供,經營者在經營期間產生的煙花爆竹批發費用、防爆廂(安全倉)使用費、搬運費等相關費用,由經營者與批發公司自行協商支付; 8.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市煙花爆竹安全領導小組會對報名者進行有無違法違規銷售煙花爆竹劣跡核查,如存在該種情況,將取消報名資格。 為秉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統一以現場搖號方式確定臨時零售點的經營者,市煙花辦及相關部門現場參與監督(搖號時間另行通知)。 (四)報名時應提交的資料: 1.福鼎市春節期間城區煙花爆竹臨時零售點申請表; 2.申請者身份證復印件; 3.經營主要負責人(申請人)的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復印件; 4.臨時零售點從業人員身份證復印件; 5.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合格承諾書; 6.無犯罪記錄證明(原件)。 報名時應當提供上述證照的原件進行核對。 具體內容↓↓↓ 關于開展2025年春節期間城區煙花爆竹 臨時零售網點設置及申報工作的公告 為滿足我市居民春節期間煙花爆竹購買需求,加強我市煙花爆竹臨時銷售安全管理工作,規范煙花爆竹臨時經營行為,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55號)、《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國家安監總局第65號令)、《福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福鼎市煙花爆竹銷售和燃放管理規定的通知》(鼎政辦〔2021〕4號)有關規定,按照“統一規劃、合理布局、方便群眾、確保安全”的總體要求,現將2025年春節期間福鼎市城區煙花爆竹臨時零售網點設置及申報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臨時零售網點設置 (一)網點布局及設置形式。2025年春節期間將在中心城區(桐山街道、桐城街道、山前街道)共設置10個的煙花爆竹臨時零售網點,發放短期《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2025年1月22日—2025年2月12日)。 臨時零售點采用防爆廂(安全倉)形式,屬臨時設點。 (二)確定銷售的煙花爆竹產品種類。臨時零售點經營產品種類按照《福鼎市煙花爆竹銷售和燃放管理規定》進行銷售。 (三)行政許可審批及管理。城區煙花爆竹臨時零售點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工作按照經營者申請、街道匯總報送、市煙花辦有關成員單位聯合審查、市應急局受理發證,街道屬地監管和市煙花辦綜合監管的原則,實行分級管理。 (四)實行配送和回收制度。煙花爆竹臨時零售點配送工作由福鼎市6家煙花爆竹批發公司負責。臨時零售點在經營許可期限屆滿后,應當停止銷售,煙花爆竹批發公司應對未銷售完的煙花爆竹要按照相關規定及時予以回收。我市煙花爆竹臨時零售點從2025年1月22日起可以開始統一配送。 二、報名申請時間及流程 (一)報名時間:2025年1月8日至1月13日 (二)報名地點:居住所在地街道安辦 (三)報名條件: 1.年齡18周歲至60周歲,身體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完全民事責任能力; 2.無違法違規銷售煙花爆竹劣跡及能夠提供無違法犯罪記錄; 3.經營主要負責人需取得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其他從業人員應經過相關安全知識教育培訓; 4.每個臨時零售點的申請需有明確的主要負責人和從業人員(至少2人以上)方可申請報名,且任一從業人員不得重復申請報名; 5.報名人員不得是已取得煙花爆竹批發、零售許可證的主要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 6.經營者應做好臨時零售點周邊衛生環境工作,對因煙花爆竹造成的衛生環境問題,需與環衛部門進行協商解決; 7.防爆廂(安全倉)由煙花爆竹批發公司統一提供,經營者在經營期間產生的煙花爆竹批發費用、防爆廂(安全倉)使用費、搬運費等相關費用,由經營者與批發公司自行協商支付; 8.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市煙花爆竹安全領導小組會對報名者進行有無違法違規銷售煙花爆竹劣跡核查,如存在該種情況,將取消報名資格。 為秉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統一以現場搖號方式確定臨時零售點的經營者,市煙花辦及相關部門現場參與監督(搖號時間另行通知)。 (四)報名時應提交的資料: 1.福鼎市春節期間城區煙花爆竹臨時零售點申請表; 2.申請者身份證復印件; 3.經營主要負責人(申請人)的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復印件; 4.臨時零售點從業人員身份證復印件; 5.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合格承諾書; 6.無犯罪記錄證明(原件)。 報名時應當提供上述證照的原件進行核對。 三、工作要求 (一)強化措施,落實工作責任。按照“市政府統一領導,職能部門依法監管,街道負責并組織實施”的原則,各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各成員單位應根據法律法規,各司其職,各負其責。 (二)強化監管,加大執法力度。由市煙花辦組織屬地街道辦事處、公安局、應急管理局、城市管理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加強對臨時零售點煙花爆竹經營、燃放及產品質量環節的監督管理及檢查,嚴格執法,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查處打擊力度,引導群眾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爆竹。 (三)強化宣傳,提高安全意識。各街道要積極開展宣傳工作,充分利用網絡、媒體、懸掛橫幅標語、印發宣傳材料及短信微信等各種宣傳載體,深入做好宣傳教育工作。要加大對城區規定的禁放、限放區域、時間及允許燃放品種等相關規定的宣傳,引導群眾自覺遵守并到取得《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的零售點進行購買。 福鼎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