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 寧德市教育局發布 《關于“校園餐”違法行為舉報獎勵的公告》 公布了“校園餐”食品安全 舉報獎勵范圍及舉報途徑 一、舉報獎勵范圍 對于舉報學校食堂、承包經營企業、校外供餐單位、食材供應企業等“校園餐”生產經營單位的違法行為,對經查屬實、可予以獎勵的情況,將移交市場監管部門依規進行獎勵。 (一)“校園餐”經營主體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 (二)“校園餐”經營主體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添加非食用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生產、加工食品及食品添加劑,或者使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加工食品; (三)“校園餐”經營主體生產經營變質、過期、混有異物、摻假摻雜食品; (四)“校園餐”經營主體生產、加工、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五)“校園餐”經營主體收購、加工、銷售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及其制品,或者向畜禽及畜禽產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質; (六)“校園餐”經營主體在加工、收購、運輸食用農產品過程中,使用違禁藥物或者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 (七)違反市場監管領域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校園餐”違法行為。 二、舉報途徑 對上述違法違規行為 可通過以下方式進行投訴舉報 ↓↓↓ 舉報受理時間:工作日8:3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