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中央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于2019年7月15日至8月15日進駐福建省開展督察。據悉,這是第二輪第一批針對6省市和2家中央企業開展的督察,也是《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規定》發布后的首次督察。
2017年4月24日,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福建,一場直面問題、回應關切的環保勁風吹遍福建。短短一個月累計轉辦32批信訪件4903件,立案處罰1763家,責令整改5368起,累計罰款5284.6萬元,立案偵查54起,行政拘留24人,刑事拘留7人,約談991人,追責444人。為推動督察整改落實到位,我省出臺“三合一”督察、交賬銷號、實化網格、信息公開、督察督辦和問責移送等一系列與中央環保督察無縫銜接的制度辦法,建立長效機制。同時,對標中央環保督察期間受理、轉辦信訪件的做法,積極開展百姓身邊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整治集中攻堅行動,重拳整治百姓身邊突出生態環境問題,老百姓的生態環境獲得感、幸福感明顯增強。
新一輪督察將如何發力?和上一輪相比有哪些新變化?
更規范化 以督察推動高質量發展
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開展以來的實踐證明,督察不僅推動地方解決了一批突出的生態環境問題,也在促進地方樹立新發展理念、推動高質量發展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達到了“中央肯定、地方支持、百姓點贊、解決問題”的效果。
上月,中辦、國辦印發并實施《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規定》,首次以黨內法規形式,明確督察制度框架、程序規范、權限責任等,促進督察工作的規范化,為依法推動生態環保督察向縱深發展發揮重要作用。
和首輪督察相比,新一輪督察在督察對象上更強調黨委和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在督察內容上把落實新發展理念、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作為督察內容,進一步豐富了督察內涵。同時將聚焦污染防治攻堅戰、“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體,以大環保的視野來推動督察工作向縱深發展。在督察方式上也有一些變化,包括會進一步強化典型案例的發布,還有進一步采用遙感衛星、無人機、天眼監控、無人船等新技術、新設備等,提高督察效能。
督察不僅僅是一次“工作體檢”,更是對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一種“政治體檢”。根據部署,本輪督察將堅持問題導向,按照“堅定、聚焦、精準、雙查、引導、規范”的總體要求,以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推動高質量發展為重點,不斷夯實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政治責任。重點檢查生態環境保護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措施、規劃標準的具體執行情況;重點督察污染防治攻堅戰和第一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涉及問題整改落實情況;重點督辦對人民群眾反映突出的生態環境問題立行立改情況。
除了例行督察和“回頭看”,第二輪中央生態環保督察還將針對重點區域、重點領域、重點行業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組織開展專項督察。
“生態環保不是生態環境部門一家的事”,隨著中央生態環保督察的不斷推進,各部門齊抓共管的“大環保”理念逐漸形成。
更人性化 堅決禁止搞“一刀切”和“濫問責”
在第一輪中央生態環保督察時,一些基層為了應付檢查,采取集中停工停產停業等“一刀切”方式的行為,既損害了合法合規企業的切身利益,對于生態環保工作而言也是一種“高級黑”。
《規定》明確,被督察對象及其工作人員采取集中停工停產停業等“一刀切”方式應對督察的,視情節輕重,對其黨政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或者其他有關責任人,依紀依法給予批評教育、組織處理或者黨紀處分、政務處分;涉嫌犯罪的,按照有關規定移送監察機關或者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和上一輪相比,本輪督察更加人性化,明確要求給直接負責查處整改工作的單位和人員留足時間,禁止層層加碼、避免級級提速,特別是對涉及民生的產業或領域,更應當妥善處理、分類施策、有序推進,堅決禁止“一刀切”行為。對于采取“一刀切”方式消極應對督察的,督察組將嚴肅處理,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報一起。
根據要求,被督察省(區、市)、中央企業應依規依紀依法做好問責工作。在邊督邊改過程中,對發現的失職失責人員,既要嚴格按照“嚴肅、精準、有效”的原則做好問責工作,實事求是,通過必要的問責切實傳導壓力、落實責任,建立長效機制。同時,也要嚴格貫徹落實中央有關文件精神,禁止以問責代替整改,以及亂問責、濫問責、簡單化問責等行為。
值得關注的是,本次督察還首次提及“容錯機制”,提出對在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中勇于探索、敢于創新,擔當盡責且成效明顯,但因客觀原因沒有達到預期目標的,對自我加壓、嚴格工作目標要求且正確履行職責,但因歷史原因或難以預見因素,導致未完成工作任務或未達到預期效果的,應當實行容錯機制,鼓勵有關干部擔當作為。
據《福建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