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相關條例能夠在最大范圍征求公眾意見的基礎上盡快出臺,正確處理好國家管理與網絡自由秩序的關系、法律手段與技術手段的關系以及政府、司法機關、社會團體、網絡服務業、家庭等各方關系,讓各方承擔起應有責任,通過良法實現善治。
6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近年來人民法院依法審判的利用互聯網侵犯未成年人權益的10起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有關負責人表示,人民法院會更加充分地履行司法審判職能,依法嚴懲各類利用互聯網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進一步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作配合,為保護未成年人少受、不受網絡違法犯罪侵害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據統計,我國19歲以下青少年在網民中占比已近四分之一,未成年人已成為網絡使用的生力軍?;ヂ摼W是一把雙刃劍,不僅為未成年人提供了全方位的可選擇資源和多樣化的成長路徑,也引發了一系列社會問題,網絡傳播的廣泛性、迅捷性和互動性等特點,客觀上給未成年人成長帶來了諸多不確定變數與難以預見的威脅。
在互聯網高速、持續發展的大背景下,如何減少、避免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是擺在社會各界面前的重大議題,對利用互聯網侵犯未成年人權益的行為予以嚴懲,更是國家司法機關應有之義。本次最高院發布利用互聯網侵犯未成年人權益典型案例,并就該類案件的審理思路與態勢做進一步說明,顯示了司法機關嚴厲打擊該類違法犯罪、維護未成年人權益的堅定決心,充分發揮了典型案例規范、指導、評價、引領社會價值的司法功能。
每一起司法案件尤其是刑事案件的發生,都意味著其背后存在著社會規則的失靈、社會秩序的失范,本次典型案例的發布,也為涉未成年人網絡治理指明了方向。在這些典型案例中,有的不法分子以網絡聊天、網友見面、選拔童星等幌子,對未成年人實施強奸、猥褻、搶劫、敲詐勒索等嚴重犯罪;有的不法分子借助網絡平臺引誘未成年人吸毒、販毒,組織、強迫、介紹未成年人賣淫;有的不法分子通過網絡聊天哄騙未成年人拍攝淫穢色情視頻,并在網上傳播。這些案例有著不同的犯罪情節、表現形式以及罪名,但縱觀來看,這些案例指向一個共同的模式——未成年人受線上不良信息所誘惑進而演化為線下傷害。
究其原因,主要在于網絡的開放性、自由性、虛擬性和交互性等特征改變了傳統信息管制的技術條件,從而使傳統的針對不良信息的法律管理制度,難以有效地適用于網絡環境,而未成年人自我保護的意識和識別風險的能力相對薄弱,相對成年人,他們更加容易受到來自網絡不良信息的誘惑與傷害,成為網絡違法犯罪的侵害對象。
要保障未成年人的網絡安全,首先需要不斷強化未成年人的防范意識,提高他們的網絡素養。由于未成年人心智未完全發育成熟,更有必要為他們提供“保姆式”網絡保護,通過不斷凈化網絡空間,推動網絡空間治理法治化,使互聯網真正成為文明之網、綠色之網、健康之網。
事實上,考慮到未成年人網絡安全的極端重要性,國家從2014年開始已經啟動專項立法。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了《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該草案對學校、家庭、政府、社會等各方在預防和干預未成年人網絡成癮、清理網絡不良信息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責任和要求,旨在通過凈化網絡空間,對未成年人網絡權益予以特殊優先保護。
期待相關條例能夠在最大范圍內征求公眾意見、贏得公眾支持的基礎上盡快出臺,正確處理好國家管理與網絡自由秩序的關系、法律手段與技術手段的關系以及政府、司法機關、社會團體、網絡服務業、家庭等各方關系,讓各方扮演好應有角色,承擔起應有責任,通過良法實現善治,洗滌互聯網中的不良信息,打造安全、健康、積極的互聯網環境,確保未成年人上網環境真正成為一方凈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