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加強金融監管,強化機構監管、行為監管、功能監管、穿透式監管、持續監管,實現監管全覆蓋,切實提高監管前瞻性、精準性、協同性、有效性,構建金融安全網。 ——習近平2024年1月16日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推動金融高質量發展專題研討班上的講話
全面加強金融監管,強化機構監管、行為監管、功能監管、穿透式監管、持續監管,實現監管全覆蓋,切實提高監管前瞻性、精準性、協同性、有效性,構建金融安全網。 ——習近平2024年1月16日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推動金融高質量發展專題研討班上的講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