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聞網訊(潘其雄 倪守恩)“我本以為被告在外地,這起交通事故案件短時間沒法了結,謝謝法官和調解員幫我快速調解。”日前,當事人鄭某對市法院法官在線快速調處案件表示感謝。
2020年7月,李某駕駛機動車在市區某十字路口碰撞行人鄭某,造成鄭某受傷。經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認定,李某負本起事故的全部責任。事故發生后,雙方經初次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意見,鄭某遂將李某及其投保的保險公司訴至法院。
受理該案后,承辦法官在送達時了解到雙方當事人對該案件事實基本不持異議,但因李某長期在外地無法回來參與調解。為高效穩妥調處糾紛,在征得雙方同意后,法官決定通過人民調解平臺,以音視頻連線方式,委派專職調解員共同參與調解。調解時,雙方當事人表達各自調解意愿后,在承辦法官的釋法說理和人民調解員深入淺出的分析下,最終達成了一致意見,并通過調解平臺對賠償協議進行簽字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