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聞網訊(高騰濤 顏闊鈁)福鼎一女子因前夫無力償還債務被列為被執行人,歷經五年努力終于籌集95萬元現金主動要求履行還款義務。日前,市法院執行局通過長期跟蹤、耐心調解,善意執結5起民間借貸糾紛引發的執行舊案。
小李、小鄭原系夫妻關系,小鄭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因經營不善負債累累,而小李作為妻子對外負有共同償還責任。因兩人無法及時償還相關債務,多位債權人于2015年向法院起訴且經判決生效后進入執行程序。經調查,兩人生活困難,除小李有固定工資、獎金、公積金可供凍結提取外,并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執行人員秉持善意執行理念,在保障小李基本生活需要前提下凍結其賬戶部分資金。此外,執行人員與債權人們積極溝通,告知具體執行情況,可定期向法院申請劃扣執行款。
2021年10月,小李主動與法院聯系,申報其已自行籌集950000元款項用于償還債務,請求法院主持調解。次日,經耐心釋法說理,雙方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并發放執行款950000元,被執行人小李相關執行案件遂執行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