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聞網訊(夏金蓮)福鼎一男子拒絕與兄弟平分拆遷賠償款,被訴至法院判決后仍拒不給付。近日,市法院執行局成功化解一起兄弟間因財產分配問題引發的執行案件。
據悉,申請執行人李甲和被執行人李乙是兄弟關系,多年前兩人共同與母親簽訂了一份協議,約定父親名下房屋拆遷后,所得的款項由兄弟二人平分。當拆遷款發放到李乙的賬戶后,李乙卻堅決拒絕分給李甲,李甲遂訴至市法院。后法院依法判決李乙一次性給付李甲房屋征收補償款6萬元,但李乙仍拒不履行支付義務。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局承辦法官第一時間聯系被執行人李乙,并向其送達了執行通知書。但沒想到的是,接到通知書的李某態度十分堅決,聲稱一分錢也不會給。經執行法官輾轉了解,原來除兄弟不睦多年外,李乙與母親也是矛盾重重,心中充滿對家庭的不滿,才讓這份協議變成了一紙空文。找到案件執行的難點堵點后,執行法官決定繼續將焦點放在李乙身上,從法理上闡明不履行生效文書的法律后果,從情理上分析親情關系彌補和維持的重要性,最終讓李乙深受觸動。雙方當事人在執行法官的見證下達成了執行和解,被執行人當場履行支付義務,最大限度地維護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一段僵持多年的家庭關系也在這次溝通中得到了緩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