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聞網訊(王雅麗)福鼎一男子分手半年仍舊情難忘,要求復合被拒后竟當街暴打前女友致其輕傷。日前,市法院審結該起故意傷害案,依法判處被告人陳某原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
被告人陳某原與被害人小美(化名)原系男女朋友關系,2020年夏分手后兩人仍有情感糾葛。2021年2月,陳某原酒后到小美工作場所點名要求小美提供服務被拒,便通過他人以“談談”為由成功約到小美。期間,陳某原對小美提出無理要求,被拒絕后多次將其抱至窗臺以人身安全相威脅。小美掙扎中不慎跌落至二樓廣告牌擋板,擋板裂開后剛好踩在一樓便利店的冰柜上。陳某原見狀跳出窗口將小美蹬落冰柜,并用凳子連續擊打其頭部,直至小美發出慘叫方停止。經鑒定,小美全身多處挫傷、擦傷腫痛,損傷程度屬輕傷二級。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原為了滿足自己的無理要求,先以傷害他人身體健康相威脅,在受到被害人拒絕后進而連續實行多種方法對被害人進行傷害,致人輕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結合其自動投案及積極賠償經濟損失取得被害人諒解等情節,遂依法作出如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