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聞網訊(鄭秀)10月23日,太姥山交警中隊于太姥山鎮下尾橋路段開展夜查整治行動,行動過程中,一輛牌號為閩JLW669的輕型普通貨車緩緩開來,但在發現前方有交警設卡查車后,立即調轉車頭。民警當即追上前查看,發現駕駛員林某玄身上有濃重的酒味,現場對林某玄進行呼出酒精測試儀進行測試,測試結果為41mg/100ml。而駕駛人林某玄身上未攜帶有效證件,無法證明本人身份,民警在詢問其姓名時,林某玄謊報他人姓名,致使太姥山交警中隊無法查詢到其本人信息。后經警務通人臉識別后才查詢到駕駛員真實信息。
經詢問,林某玄于本年8月份剛剛取得C1駕駛證,目前還在實習期,怕被吊銷駕駛證,便謊報他人姓名。中隊民警當場按規定扣留當事人林某玄機動車駕駛證,并開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對其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行為處1000元罰款并記12分處罰,隨后告知當事人林某玄其在實習期被扣滿12分,將被吊銷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