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聞網訊(丁燕茹)一輛核載5人的轎車上坐了8人,其中7名為未成年人。近日,福鼎交警迅速查處一起超員車輛。
10月15日,福鼎交警大隊收到多名群眾舉報,稱鉑金華城小區發現一起小型汽車超員的違法行為,原本核載5人的車輛竟然載了8人。收到群眾舉報后,福鼎交警立即組織警力查控該車輛,于10月16日在鉑金華城小區查扣涉事車輛閩JCXXXX,并傳喚駕駛人魏某、當事人連某詢問調查。
經查,超員車輛閩JCXXXX車主為魏某,當天連某委托魏某駕駛小型汽車將學生從山水名都送至實驗小學分校區,全程約800米,事發當時車上載有8人,其中7名為一年級學生,連某則帶著5名二年級學生步行至實驗小學分校區。該車核載5人,超員60%。魏某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9條和《福建省實施<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70條第7項之規定,駕駛營運客車以外的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行為,被民警處以罰款200元、記6分的處罰,同時民警對駕駛人魏某進行嚴厲批評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