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聞網訊(顏歡媛)為加強森林防火的宣傳教育,嚴控野外火源,日前,福鼎市林業局聯合太姥山鎮人民政府開展以“嚴防森林火災,助力疫情防控”為主題的春季森林防火宣傳活動。同時,各鄉鎮也通過懸掛宣傳標語、發放宣傳冊、面對面講解防火知識等形式,進一步普及森林防火有關法律法規。
據悉,清明前后,野外火源使用頻率增多,為預防森林火災發生,保護森林資源,福鼎市人民政府于3月25日發布《福鼎市人民政府關于禁用一切野外用火的命令》,明確自2020年3月25日-4月10日止,在全市范圍內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含審批生產性用火),對違反禁火令者,嚴格按照《福建省森林防火條例》有關規定處理。
福鼎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介紹,市民在發現火情時,應自覺參加撲救,并報告當地政府或撥打12119報警。 在撲火過程中注意禁打上山火、迎面(風)火,全力撲打下山火;不打樹冠火,一旦看到樹木、植被物疏散地帶,應集中兵力全力突擊滅火。同時,因地制宜,充分利用林間小道、農地、山垅田等天然障礙物作為控制線,阻止林火蔓延。在坡面陡峭、地面植被茂密處,應采用梯形和超前火燒法以火滅火,減少損失。 在撲救火災遇險時,需保持頭腦冷靜,認真觀察、分析自己所處位置的地形地貌、地植被分布生長情況,沉著應對。被附近火勢包圍時,可先燒掉周圍一部分植被,使自身保留一定的安全空間。被火焰包圍時,用衣服包住頭部,選擇低矮地植物帶迎火猛沖突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