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深人靜時 有人通過榴房相連的頂樓陽臺 悄然入室,盜走財物! @福鼎人,家住榴房的你要注意了! 2024年7月,被告人應某圭在福鼎市白琳鎮附近,趁夜色籠罩,進入一棟無人居住的榴房上至頂樓,并通過榴房相連的頂樓陽臺攀爬至被害人住宅頂樓,乘住宅內無人且屋門未鎖之機,迅速下至三樓,將房間保險柜里的現金1300元和一個玉手鐲(價值無法鑒定)盜走,之后原路返回逃離現場。 2024年8月,被告人應某圭至福鼎市點頭鎮附近,以相同手段盜走被害人現金1200元和保險柜內的若干黃金首飾以及銀元、玉佩等物品(價值均無法鑒定),隨后被告人應某圭逃至浙江省溫州市將其中一條兒童黃金項鏈、兩個兒童黃金戒指以4300元賣給回收人員。同月,被告人應某圭在浙江省蒼南縣附近被民警抓獲到案。 福鼎法院認為 被告人應某圭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二次入戶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被告人應某圭有犯罪前科,酌情從重處罰。依法判處被告人應某圭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6000元,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退賠兩名被害人經濟損失分別為1300元和5500元。 福鼎法院提醒 財富應靠自己的勤勞智慧去創造 切不可好逸惡勞,觸犯法律紅線! 同時,在此提醒廣大群眾 要增強防盜意識,出門前鎖好門窗 守好錢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