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 作為一名駕駛員 必須有駕駛證 才能合法駕駛機動車 在沒有獲得或失去駕駛證后 是不能開車上路的 但偏偏有人鋌而走險 終生禁駕后 竟然還開車上路 近日 福鼎警方就查處了這樣一起案件 近日,福鼎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汾關中隊聯合管陽派出所持續加強104國道路面交通違法行為整治力度。 在查處過程中,民警發現一輛白色小轎車的駕駛員神色慌張,無法提供有效證件,聲稱忘記了證件號碼。駕駛員的可疑舉動引起了民警的警惕。經進一步核查,民警發現駕駛員林某某(男,1995年生,柘榮縣人)曾在2019年因飲酒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逃逸被依法吊銷駕駛證并終生禁駕,其在駕駛證被吊銷期間仍然駕駛機動車,涉嫌無證駕駛。 民警當場告知其無證駕駛機動車的嚴重危害性,并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其無證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作出行政拘留12日、罰款1500元的處罰。 延伸閱讀 什么是終生禁駕? 終生禁駕是指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對機動車駕駛人作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不得駕駛機動車的行政處罰。 什么情形會構成終生禁駕? 根據相關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規,構成終生禁駕主要有兩種法定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對于無證駕駛機動車且有上述兩種情形之一的人員,將終生限制申領。 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人員 發生上述二種情形之一的 將終生限制申領 請廣大駕駛人引以為戒 自覺遵守法律法規 切實做到 文明守法,平安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