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紀90年代,中國改革開放進入了新的歷史階段,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蓬勃發展。但社會上也充斥著不和諧調聲,一些領導干部認為紀委工作只會給改革開放的大好形勢設障礙、搞干擾。 1991年,時任福州市委書記的習近平在省紀委機關刊物《福建紀檢》第七期上發表《以鐵的紀律為九十年代發展保駕護航》一文,他回答了為什么要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怎樣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問題:黨的紀律是保持黨的隊伍的純潔性和戰斗力,保證黨的事業取得勝利的基本條件。必須依靠鐵的紀律,來統一全黨的思想和行動;必須依靠鐵的紀律,推進改革開放的健康發展;必須依靠鐵的紀律,保證十年規劃和“八五”計劃的順利實施。 那時,全國各地興起了經商辦企業、炒股的熱潮,福州市委辦公廳有的同志到外地參觀學習,回來后激動不已,也建議創辦印刷廠、冰棒廠之類的企業,集資籌辦創收。 習近平知道后,與時任福州市委常委、秘書長林文彬碰了頭。 “你要注意,黨政機關絕對不能經商辦企業,魚與熊掌不可兼得,想發財就不能當干部,當干部就不要想發財。”習近平語重心長。 當時,各地黨員干部當中不少人熱衷炒股。習近平不斷給大家敲響警鐘:“要守好規矩、專心做事,千萬不要貪圖那些蠅頭小利。” 一些企業想要把股票作為干部福利送給大家,習近平斷然拒絕:“我們用不著這樣做,干部的福利問題有組織來關心,不用這些老板‘破費’。” 邊反邊改,邊反邊建,針對出現的新問題,制度建設循序漸進。 領導干部“七不準”規定 1991年2月20日,習近平在福州市委工作會議上提出領導干部“七不準”規定: 所有領導干部不準插手為工程隊介紹基建工程; 領導干部和領導機關不準接受企業承包者包括鄉鎮企業承包者的錢、物; 不準利用審批權限的職便收受錢、物,更不準敲詐索賄; 執法執紀人員不準貪贓枉法、徇私舞弊; 不準黨政干部違法違紀建私房; 不準用公款向領導干部和領導機關送錢送物,領導干部和領導機關也不準收受下屬單位的錢、物; 不準黨政干部以權入股,包括空股和實股。 1991年4月,時任福州市委書記的習近平出席福州市直機關黨工委成立大會。 加強黨的作風建設“十反對十提倡” 1991年4月16日,在福州市直機關黨工委成立大會上,習近平提出加強黨的作風建設“十反對十提倡”。 堅決反對浮在上面、大力提倡深入實際; 堅決反對言行不一、大力提倡身體力行; 堅決反對虛于應付、大力提倡認真工作; 堅決反對辦事拖拉、大力提倡馬上就辦; 堅決反對弄虛作假、大力提倡實事求是; 堅決反對職責不清、大力提倡分工負責; 堅決反對形式主義、大力提倡具體領導; 堅決反對空發號召、大力提倡加強督查; 堅決反對主觀臆斷、大力提倡科學決策; 堅決反對以權謀私、大力提倡廉政勤政。 五條廉政紀律 1993年6月,在福州全市黨建工作會議上,針對經濟生活中出現的不正之風和違法違紀問題,習近平專門強調了五條廉政紀律: 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公務活動中不得收受以各種名義贈送的禮金、有價禮券和貴重禮品, 黨政機關干部不得參與炒買炒賣股票, 不能利用黨政機關的職能去經商辦企業, 黨政領導和執法執紀等監督部門不能經商辦企業, 黨政機關領導干部不能收取回扣。 中央八項規定指出,“要厲行勤儉節約,嚴格遵守廉潔從政有關規定,嚴格執行住房、車輛配備等有關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規定。” 當前反腐敗斗爭形勢仍然嚴峻復雜。認識反腐敗斗爭,一定要有歷史眼光、戰略高度,著眼于實現黨的使命任務。 新時代新征程,我們必須堅持用改革精神和嚴的標準管黨治黨,確保黨中央各項決策部署落地落實,在中國式現代化建設中奮勇爭先、再上臺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