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烷 一種無色、容易被液化的氣體 易燃易爆 作為常見的打火機氣體成分 相信大多數人都不陌生 近期 這種看似尋常的打火機氣體 卻悄悄在青少年群體中蔓延 一些青少年為尋求刺激 或者追求所謂的“時尚” 竟將丁烷作為毒品替代品吸食 據公開報道 丁烷吸食者大多使用 便攜卡式爐丁烷氣罐 該氣罐通常用于野餐、露營、 戶外燒烤等活動 容易購買 其常見規格有220克、250克 有人一天要吸食2個丁烷氣罐 這相當于20多個 一次性打火機的氣體容量 過量吸食丁烷不僅易成癮 而且易窒息死亡 真實案例 黑龍江省牡丹江市警方在工作中掌握一條線索,轄區某小區內有人吸食丁烷。隨后民警將違法行為人王某(化名)傳喚至派出所內。 經詢問,王某從朋友口中聽說“吸食丁烷能提神”,便在網上購買了幾瓶丁烷用于自己吸食。殊不知,王某在密閉空間內吸食危險物質丁烷,嚴重威脅自身及公共安全,目前公安機關已對王某給予行政處罰,案件還在進一步辦理中。 吸食丁烷的危害 丁烷是有毒氣體,吸食丁烷后會產生快感和成癮性,大量吸入時可能會發生急性中毒,表現為頭暈、頭痛、興奮或嗜睡、惡心嘔吐等;嚴重者可能會突然昏厥、尿失禁、意識喪失、呼吸停止;長期接觸低濃度丁烷者,會造成慢性損傷,出現頭痛頭暈、睡眠不佳、易疲勞、情緒不穩及植物神經功能紊亂等。 此外,丁烷是一種易燃易爆氣體,在空氣中的濃度達到1.9%至8.5%時就會發生爆炸,可以是自發爆炸,也可以是明火引起爆炸。如果丁烷氣體罐存放不當、造成泄漏,或是環境溫度升高、遇到明火等,極易發生燃燒和爆炸。室內是一個比較封閉的空間,一旦發生爆炸,很容易造成呼吸道燒傷及全身大面積燒傷。 警方提醒 當前,丁烷被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中(其品名是“正丁烷”,別名是“丁烷”)。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制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攜帶、使用、提供、處置爆炸性、毒害性等危險物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據悉 吸食丁烷者以青少年居多 鄭重提醒各位家長 務必與孩子深入交流 讓孩子們深刻理解 錯誤使用丁烷氣罐(打火機氣罐) 和其他易燃物品的嚴重后果 引導孩子遠離危險行為 同時關注孩子情緒變化 警惕突然出現的 “打火機氣罐”“小鋼瓶”等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