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嫌吸毒男子在被公安機關抓獲后,調查過程中在派出所里大喊大叫,態度惡劣。是什么讓他“底氣十足”,以為公安機關“拿自己沒辦法”? 案件回顧 黃某,男,30歲不到就已經因為吸毒和零包販毒被公安機關多次打擊處理過,有極強的對抗審查的經驗,后又因涉嫌吸毒被公安機關抓獲。 在當地派出所辦案區,民警對其進行了尿檢,結果呈甲基安非他命陽性(俗稱吸食“冰毒”)??牲S某一口咬定自己“沒有吸毒”,對于尿檢結果不認可。 他天真地以為,只要自己不承認,24小時以后,民警就會放他走了。 在查獲的黃某手機中,他教唆其他吸毒人員對抗審查 但這次,他的如意算盤落了空。公安機關提取了黃某的頭發進行毛發檢測,并最終從其毛發中檢測出甲基苯丙胺成分,證明黃某吸食過冰毒。在鐵證面前,黃某如實承認了自己吸食過冰毒的行為。 毛發檢測技術,在禁毒部門已經大量使用,將一些妄圖逃避打擊的吸毒人員,借用科技的力量,繩之以法。 關于毛發檢測 毒品一經吸食,會相應地在尿液、血液、唾液等生物檢材中留下痕跡,成為認定吸毒違法行為的證據。多數情況下,都是對涉毒嫌疑人采取尿液檢測,不同種類的檢材具有不同的吸毒追溯期。 例如,毒品在尿液中的追溯期一般不超過3天,一旦尿檢呈陽性,通常表明被檢測人員在3天內使用過毒品;血液檢測毒品呈陽性,能表明被檢測人員在幾小時(一般不超過24小時)內使用過毒品。一旦超過期限,血液、尿液中便檢測不到毒品成分。 為了解決吸毒檢測存在的諸多問題,2016年12月16日公安部令第141號《公安部關于修改<吸毒檢測程序規定>的決定》修訂,將第六條修改為“檢測樣本為采集的被檢測人員的尿液、血液、唾液或者毛發等生物樣本。”首次明確將毛發作為吸毒檢測采集的生物樣本。 與尿液、血液等檢材相比,毛發樣品最顯著的優勢體現在延長了吸毒追溯期,可以挖掘更長時間內的吸毒信息,幾十厘米長的發絲甚至可以反映幾年內的涉毒情況。 這也就意味著執法機構可以采取更加科學有效的毛發檢測手段,來證明吸毒嫌疑人是否在此之前的幾個月內吸毒,還可以知道其吸食了哪些毒品(無論是一種或是多種)。 隨著科技的進步 以及技術的革新 執法機關對吸毒者的檢驗 只會更嚴更準 在此奉勸吸毒人員 不要抱有任何僥幸心理 唯有潔身自好 遠離毒品 才能迎來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