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聞網訊(劉赫)因多次向當事人送達訴訟材料未能成功,承辦法官便連夜驅車250公里趕往福州,最后促成雙方和解。日前,市法院成功調解該起離婚糾紛案,夫妻雙方最終和好。
2018年,原告小林與被告小鄭登記結婚,次年育有一子。后雙方因性格不合經常起爭執,吵架后兩人誰也不愿“服軟”。小林認為兩人婚前缺乏足夠了解,婚后小鄭缺乏家庭責任心,還因不良習性背上不少外債。小林心灰意冷,便帶著孩子回湖南省娘家居住,小鄭則在福州市經營一家燒烤店。2022年5月,小林認為兩人長期分居,雙方無和好可能遂向市法院起訴離婚。
立案后,承辦法官第一時間聯系被告小鄭,但電話卻始終無法接通,后法院又多次通過線上集約送達訴訟材料,也均未能成功。根據小林提供的聯系地址,承辦法官于2022年8月1日晚,驅車250公里前往福州尋找小鄭并組織調解。見面后,小鄭從一開始的避而不見,到經過法官的耐心勸說后愿意以電話溝通。電話中,小林表示其真正目的并非離婚,只是想將孩子戶籍遷回娘家方便日后讀書生活。小鄭得知妻子真正需求后,也表示今后將會好好經營這段婚姻,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環境。兩人重歸于好,小林也向法院申請撤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