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聞網訊(劉常娟)疫情當前,申請執行人尚在“月子”期間,被執行人遠在浙江省。這起標的額為3.6萬元的民間借貸糾紛案如何執行?承辦法官陳秋媚綜合考慮后拍板,“組織雙方調解,把執行現場搬到了網上!”
原來,被執行人王某從2019年5月起,先后向申請人陳某借款4.8萬元,后僅償還部分欠款后,剩余3.6萬元遲遲未償還。同年12月,陳某拿著當時借款的憑證訴至市法院。最終,法院判決王某償還陳某3.6萬元欠款。但王某不僅未及時到庭參與訴訟,其后一直未履行法院生效判決確定的還款義務。2020年2月,陳某在網上向法院申請執行。法院立案后進行網絡查控,發現被執行人王某名下無任何可執行財產。
3月11日,了解到陳某尚在哺乳期,陳秋媚事先電話聯系了王某,將陳某的情況據實以告,以情理說服王某主動履行義務。隨后,陳某引導雙方打開“福建移送微法院”進行在線調解。視頻中,陳某頭裹著頭巾,時不時還傳出孩子的哭聲。陳秋媚便借著“母親”的由頭進一步說服王某。聽到孩子哭聲的王某心生愧意,“現在我手頭上沒錢,但我盡力每個月還你。”最終,雙方達成分期還款的和解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