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聞網訊(王雅麗)兩名滴滴司機轉行幫助他人運輸大額“假煙”,運送貨物價值高達273萬余元。日前,市法院以銷售偽劣產品罪分別判處蔡某強、周某進有期徒刑七年二個月,并處罰金26萬元。
蔡某強原是一名專職滴滴司機,開車期間認識同行“光頭”(另案處理)后,經介紹入伙參與制售假煙。“光頭”向蔡某強承諾,除了月薪萬元外還贈部分干股,而蔡某強的主要工作則是幫忙運輸假煙。2018年12月25日晚,明知“光頭”“阿文”(另案處理)所經營的貨物為假煙,蔡某強和同為滴滴司機的周某進二人仍受雇運輸“貨物”。在某個酒吧暗巷與“光頭”接頭后,兩人便使用其事先提供的專屬手機,按照“阿文”的指示,輪流駕駛一輛滿載假煙的中型廂式貨車,從福建省漳州市漳浦縣開往浙江省。不想,次日凌晨周某進駕駛該車途經福鼎市閩浙高速檢查站時,就被當地執法機關現場查獲。執法人員從車上查出假冒注冊商標的偽劣卷煙1.25萬條,經核價貨值共計273萬余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蔡某強、周某進明知他人銷售假冒偽劣卷煙仍幫助他人運輸,貨值金額巨大,其二人的行為均已構成銷售偽劣產品罪,結合二人犯罪未遂、從犯和坦白等情節,遂依法作出如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