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云端 陳杰)日前,記者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從8月1日起,我市最低工資標準從去年的930元/月調高到1170元/月,首破千元大關,這也是從1994年第一次調整最低工資以來,調整幅度最大的一次。
據了解,受物價指數和勞動力成本上長的影響,經省政府研究,遂作出上調工資標準決定。據市人社局工作人員介紹,最低工資標準以最低收入組人月生活費支出、贍養系數、最低社保個人支出等因素,經由統計部門通過抽樣采信信息標本后測算出來的。就我市,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與福州等發達城市工資持平。
此外,我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也做了上調,為12.4元/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