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方觀點
借助經濟杠桿,開展停車收費管理,提高停車泊位的利用率和周轉率,引導調控城市機動車出行方式和出行總量,以解決公眾停車難及緩解城市交通擁堵問題。
反方觀點
城區道路是公共資源,理應辟出一些場地作為停車泊位。
一旦收費車輛將無處安放,且小區有錢也沒有停車位購買。
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我市機動車保有量快速增長,城市道路增長已不能滿足機動車對道路的需求,城市道路交通擁堵問題日益凸顯。加之城區道路臨時停車位較少,造成車輛亂停放現象,更是加劇了城市交通擁堵和交通秩序混亂局面。
據交管部門統計,至2012年底,全市機動車保有量達70574輛,而城區只有近500個臨時道路停車泊位。顯然,車多泊位少是造成停車難的一個很重要原因。“我進去拿個東西,出來的時候發現車已被交警貼罰單了。”談及停車難,市民馬先生深有體會。馬先生是一家私營企業老板,經常要到市政府大院內的相關職能部門辦事兒,由于市委、市政府對外來車輛有嚴格管理,因此,馬先生的小車只能停在市政府附近,可附近臨時停車泊位極少且被一些小車長時間停占,這樣,馬先生的車只能停在市政府前面的市府路上。按照相關規定,市府路沒有劃設臨時泊位,車輛停泊在這里也就要處罰。
據記者觀察,以市政府為中心的城區重要路段、街區,如市府路、時裝街、南大路、古城東路、古城南路、南門外等地段或周邊,幾乎沒有道路臨時停車位。馬先生到市政府辦事,如果小車要停在有停車位的地方,來之前得先把小車停泊在“壩頭頂”,或是五十米大街,然后走路到市政府辦事。按照常理,一般人不會這樣做,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街上車輛亂停放的現象。
停車難是一方面。但據相關職能部門工作人員了解,許多有車一族經常長時間占有城區道路臨時停車位。鄭先生就是其中一位。他告訴記者,并不是有意而為之,而是實出無奈。他所居住的“鼎誠樓”小區,由于停車位較少,所以晚上小車只能“流浪”在壩頭頂。據了解,在城區,晚上在外“流浪”的小車還真不少。許多較早建造的住宅小區,由于建造時沒有預留停車位或者只建少數停車泊位,后來居民買來了的小車只能到處“流浪”。
為了改善城區市民停車及出行環境,相關職能部門借鑒廈門市、福清市等地停車管理的先進經驗,結合我市實情,擬在城區江濱西路(江濱大橋——青少年宮)、古城東路、南大路、河乾路、中山中路、古城西路、龍山中路、龍山南路、延河路等路段,空置待建土地及綠地改造配建臨時停車位,建設地下停車場,對停車泊位進行收費管理。就城區道路臨時停車位收費問題,相關職能部門多次在半公開場合征求意見,大多數市民表示支持和擁護。但也有少數人持反對意見,特別是部分有車一族保留自己的意見。他們認為城區道路是公共資源,理應辟出一些場地作為停車泊位。就此相關職能部門認為,道路雖然是公共資源,但不能長時間停放。實行停車位收費管理,旨在借助經濟杠桿,提高停車泊位的利用率和周轉率,引導調控城市機動車出行方式和出行總量,以解決公眾停車難及緩解城市交通擁堵問題。
此外,許多像鄭先生這樣小區沒有停車位的有車一族也認為不應收費,理由是一旦收費他們的車輛將無處安放,且所在小區有錢也沒有停車位購買。針對這個問題,有關部門表示今后將逐步完善小區停車位管理,加快停車場建設,以不斷滿足居民停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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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采用咪表管理
福州市道路停車泊位采用咪表收費管理,將道路停車泊位劃分為三類地區,并區分地區、停放時間,實行不同收費標準。占道停車收費,以自動計時收費方式為主:一級繁華路段、一級路段和二級繁華路段統一實行自動計時收費;二級和二級以下路段,可選擇人工收費方式。道路停車收費,實行分路段等級的差別收費,其中一級繁華路段:白天每車位每30分鐘4元。實行自動計時收費的每個泊位同一車輛停放24小時內最高收費為50元。
廈門實行分區域收費
廈門市道路停車泊位收費采用人工收費。按照路內高于路外、商業區高于居民區、地上高于地下,白天高于夜晚的定價原則,確定差異化收費標準。一級區域停放2小時以內每車位收費5元,每超1小時加收3元,臨時停放10分鐘免費。二級區域停放4小時每車位收費5元,每超1小時加收1元,臨時停放30分鐘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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