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莊嚴) 近日,福鼎市紀委通報4起違反八項規定的典型問題,確保黨的紀律成為剛性約束,推動干部作風持續好轉。
2015年4月11日和18日,福鼎市城市建設監察大隊駕駛員何孟慶違反公務用車管理規定,私駕城監大隊執法車辦理私事。福鼎市城市建設監察大隊對何孟慶做出辭退的處理決定。
2015年4月27日,福鼎市環保局駕駛員王小春擅自駕駛福鼎市環保局閩J80089號公務用車,接送其妻子到火車站。福鼎市紀委給予王小春黨內警告處分,福鼎市環保局對王小春做出辭退的處理決定。
2012年1月至2013年11月,福鼎市看守所所長張劍波在擔任福鼎市看守所所長期間,以虛列開支方式發放補貼費。張劍波還有其他錯誤。福鼎市紀委給予張劍波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同時張劍波被免去福鼎市看守所所長職務。
2013年至2015年期間,福鼎市閩浙邊界文化藝術交流中心主任吳丹萍違規給單位在編職工發放津補貼。福鼎市紀委給予吳丹萍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責成福鼎市文體新局對其職務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