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記者從寧德市交警支隊車管科獲悉,新的《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將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屆時寧德市將有一千多輛車達到報廢年限,這些車輛將按照新規進行處理。
據寧德市交警支隊車管科負責人介紹,寧德市從5月1日開始將按照新規定嚴格執行,對于無使用年限限制的小、微型客車、大型轎車年檢合格的,按照往年規定不實行強制報廢;對于達到強制報廢要求卻不報廢的,系統將提示,車主在舊車輛報廢前無法辦理新車掛牌;對于延長使用年限的車輛,5月1日起,將按照新標準實行,使用年限順延;對于連續三個周期未年檢的車輛將予以強制報廢。
新規明確,各類機動車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冊登記日期計算;但自出廠之日起超過2年未辦理注冊登記手續的,按照出廠日期計算。其中,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非營運轎車、輪式專用機械車無使用年限限制,但設定了行駛“上限”。私家車的行駛“上限”為60萬千米,輪式專用機械車行駛“上限”為50萬千米。該規定還要求使用年限1年以內(含1年)的機動車,不得變更使用性質、轉移所有權或者轉出登記地所屬地市級行政區域。
市交警支隊車管科負責人表示,面對新標準,我市在未來將更加重視年檢的把關以及尾氣排放檢驗等工作,對于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都將實施強制報廢。車管科提醒有車族,要及時年檢,達到報廢年限的車輛要抓緊注銷。
此外,對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純電動汽車除外)和摩托車,各有關部門可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嚴于表中使用年限的規定,但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不得低于6年,正三輪摩托車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車不得低于11年。據了解,我省目前還未制定關于這方面的新規定。(記者 徐磊 實習生 葉陳芬)